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试证书发放
政策依据:
1、国家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人职发[1995]6号)
2、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资格考试文件
受理条件:
1、成绩合格;
2、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等(具体要对照报考条件而定或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通知为准);
3、一寸和二寸免冠近照各一张。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持相关证件,根据各地市人事考试网通知,到各地市人社局专技科领取。
省厅专技处联系电话:6266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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