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严格按照单位所在地选择地市报名,否则影响职称评审
2019-10-23 16:35:20
各位申报者,完成网上申报后,按下列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材料先送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报送纸质材料。
(1)市、县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人员: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或广德市、宿松县住建局、人社局联合初审,由各市或广德市、宿松县住建局统一报送材料。
(2)各级工商联有关会员单位的人员: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后,由省工商联初审、报送材料。
(3)我省驻外建筑等行业企业人员:个人申请,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后,由厅建设服务中心初审、报送材料。
(4)在省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省人才服务中心初审,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材料。
(5)省直单位人员: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后,经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初审,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10月22日(省直单位及中直驻皖单位为10月8日、在省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及省工商联为10月9日,合肥、芜湖为10月10日,宿州、蚌埠为10月11日,阜阳、淮南为10月14日,滁州、六安为10月15日,马鞍山、亳州为10月16日,宣城、铜陵为10月17日,池州、安庆为10月18日,黄山、广德为10月21日,淮北、宿松为10月22日),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