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严格按照单位所在地选择地市报名,否则影响职称评审
2017-03-21 09:17:08
亳建办〔2017〕17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17〕455号)转发给你们,希各县(区)建委(建设局)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申报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所有申报人员均需参加省人社厅、省建设厅认可的培训机构举办的继续教育和省建设干部学校通过网络培训和集中面授等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职称申报材料须经本单位公示,且无任何异议。2017年度非国有高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http://60.166.10.149:8081)。申报人员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报市住建委人事教育科以便进行网上审核。
联系电话:5122786、5122796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附件:亳建办17号